【摘 要】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后,乡村振兴工作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也因其特殊性为各界所关注。通过对少数民族村庄的实地观察,发现面临生态压力沉重、产业发展滞后、群众生活苦难、村庄治理落后等困境,迫切需要乡村振兴改变现状。各级政府欲通过精准扶贫、特色小城镇建设、发展特色产业等措施促进民族地区实现乡村振兴。但在实际振兴进程中遭遇当地群众观念陈旧、乡村组织涣散、乡村治理外部压力不断输入等困境,阻碍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基于此,文章提出治理振兴这一概念,通过抓住乡村振兴的核心抓手:治理,以治理振兴引领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主要通过完善少数民族地区的国家保障体系、建立融合传统的现代组织体系、探索三治有效融合的治理体系、构建前瞻性的村庄发展体系等举措,实现治理振兴,推动乡村振兴的发展。
【关键词】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治理振兴;有效路径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为新时期乡村社会的发展注入了强心剂。少数民族地区乡村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文化传统、自然禀赋,以及面临经济发展滞后、治理效能较低等问题,使其乡村振兴受到外界的广泛关注。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地区乡村的发展,习近平同志最近在给云南省贡山县独龙江乡群众回信中也强调“脱贫只是第一步,更好的日子还在后头……努力创造独龙族更加美好的明天”。基于此,少数民族地区的乡村振兴当前现状如何、遇到何种问题、下一步工作该如何开展,值得进行深入地探讨和研究。
一、问题的提出
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工作持续受到党和国家、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学界也对此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研究成果汗牛充栋。梳理众多学者的研究,发现其主要沿着两条路径进行。
一是发展的路径。发展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经之路,因此民族地区乡村振兴中大都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改善村民生活,发展乡村经济等,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其一,人的发展路径。乡村空心化是民族地区乡村衰败的主要原因,因此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第一要务是聚集人口[1]。其二,产业发展路径。一方面大力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如振兴青稞产业[2],优化农牧业特色产业[3],发展农业新兴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4],提升农牧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5]等;另一方面积极发展特色产业,如特色文化产业[6]、特色旅游业[7];并协调文化保护和旅游开发的关系[8],以产业振兴促进乡村振兴。其三,协调发展路径。民族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通过“村寨镇化”[9]“特色小城镇建设”[10],要把乡村建设和城镇化协同推进[11],统筹推进民族地区的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实现城乡协同发展。其四,创新发展路径。如进行“农村制度—农村市场—农村要素—农村产业—农村教育—农民收入”产业发展机制创新,促进产业振兴[12];将传统乡村治理制度性资源的现代化转型[13],如少数民族的长老组织、寨老组织、头人组织等传统社会组织力量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造性转化[14],服务于乡村振兴。
另一是组织治理路径。通过采取各种积极的措施,提升乡村振兴的治理水平,促进乡村振兴的实现。其一,组织治理路径。通过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居民参与度,推进乡村振兴[15];突出培养村党组织带头人,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16]。其二,法治提升路径。民族地区乡土社会正从“礼俗社会”向“法理社会”的转型,必须高度重视边疆民族地区的法律制度配套和文化转型[17]。并将法治与德治结合,提高乡村治理的法治化水平[18]。其三,文化治理路径。既要通过繁荣传统文化,净化乡土风气等大力推进乡村振兴[19];也要先进文化建设为乡村振兴塑形铸魂[20];更要把传统文化放在重要位置,健全西藏乡村文化发展机制[21];如弘扬“老西藏精神”和爱国守边精神,把边境乡村振兴与守边固边结合,构建起党政军警民协同的治理体系[22]。其四,贫困治理路径。扶贫开发是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可以通过开展多维贫困治理[23]、积极构建多方协同的社会扶贫机制[24]、生态搬迁[25]等举措,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26],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永久脱贫。其五,创新治理路径。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帮扶机制、社会保障体制等,创新乡村社会治理机制[27];如财政资金着力于产业发展和社会治理等乡村振兴的关键领域[28]、促进社会救助从兜底性向发展性转变[29]、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乡村治理体系[30]、根据乡村实际划为不同类型、实施分类推进策略[31]等举措,创新村庄治理机制和路径,实现有效振兴。其六,协同治理路径。少数民族乡村振兴,一方面必须协同推进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建设,协同推进共同富裕与精准扶贫等[32];另一方面要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和政策体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推进西藏乡村振兴工作[33]。
综上所述,学术界对于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研究,内容宽泛、角度丰富、成果丰硕,能让外界对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有全面的了解,对于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也较具指导意义。一是可以让各界深刻认识到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现状、问题、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实际工作的具体做法等。二是可以将研究路径进行对比,何种路径、措施等在实际工作更具有效果,为下一步工作提供有效借鉴。三是在相同研究路径下,也可以对不同的乡村振兴途径进行对比,进而更加深刻指导少数民区地区乡村振兴工作。
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研究虽然已经成果颇多,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一是研究形而上。尤其是较少进行实地观察,进入乡村振兴现场,导致研究流于表面。二是系统性研究不强,没有形成较系统的研究成果。三是研究宽泛、不够深入。从已有的研究可知,研究角度虽然很多,但多未进行深入研究,没有形成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成果,如学界虽然关注到了众多乡村振兴的治理路径,但未将这些治理路径进行提升,发掘治理表象后面的系统治理关系。基于此,通过对于一个西藏村庄的实地观察,笔者提出通过治理振兴,以有效治理促进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工作。所谓治理振兴,即将乡村振兴战略当做一项国家工程,在工程后面是一个治理系统在推动,要完成乡村振兴工作就必须率先建立健全治理系统,而这个过程也是治理振兴的过程。
二、发展洼地:亟待国家实施乡村振兴
G村地处拉孜县东南部,位于拉孜县和萨迦县交界之处。该村现有农牧民278户,1365人;其中贫困户121户,485人;低保户43户,161人;五保户2户,残疾人43人。G村有耕地面积3384亩(其中有效灌溉面积3127亩),林地面积850亩,草场面积35297亩,现有总牲畜8091头,但牲畜容量仅为5097头。G村因收入来源单一、收入微薄、生活困苦等原因被列为国家级贫困村。
(一)生态恶劣、生态破坏力与生态负担
恶劣的生态环境是导致G村贫困的一个客观原因。恶劣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生态脆弱。该村位于河谷地带,南北皆是山体,山体植被稀少,且风化严重,故生态承载力较低。另一方面是自然灾害较多。雹灾、水灾、山洪泥石流等灾害频发,尤其是夏季雹灾、山洪泥石流等常相继发生。这两方面的结合使其破坏力异常强大,尤其是夏季冰雹、暴雨过后,将山体风化后的石块一刷而下,形成山洪泥石流,直接损毁山麓耕地中的青稞等作物。异常强大的破坏力,导致了村民沉重的生态压力。一是生态抵御。如夏季降雨之时,村民需要带上铁锹等工具看沟护堤,不让山洪将石块带入耕地,损坏庄稼。二是生态修复。降雨时,村民即便看护了耕地,但山洪也会将沟堤填满石块。如此,雨停流走,村庄还需要组织村民修复沟堤。这种抵御和修复,基本上是一两天就是一个循环。为此村庄不得不付出大量的劳动和劳动力,即便是在已经购置了农用挖机和拖拉机后,仍然是村庄不可避免的难题。
(二)产业单一、基础薄弱与村民收入
G村地处雅鲁藏布江支流的河谷地带,素以青稞种植为主业,以牛羊养殖为辅,兼有部分农民外出务工,这就是全村的经济收入来源所在。2018年村民全年总收入为111.9万元,其中种植业94万元、养殖业5.6万元、外出务工12.3万元。青稞可有效种植面积虽有3127亩,但发展基础差,如土壤贫瘠、承载力有限,每年都有休耕部分耕地的惯习;同时农民仍然采取粗放经营的方式,这都限制了种植业的发展。该村虽有草场数万亩,但高寒环境限制了畜牧养殖的发展,且G村目前牛羊总数量已远超过了草场承载量。该村2018年有285人外出务工(含打零工),但因劳动技能较低,从事行业受限,导致务工收入水平较低(如表1所示)。
表1 G村2018年村民收入概况
(三)饮水困难、看病困难与村民生活
恶劣的生态、落后的经济、低微的收入等都限制了村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饮水困难和看病就医问题一直困扰着村民的日常生活。据村庄统计,该村截至2018年,仍有1个自然村、11户村民没有实现安全饮水,有125户村民存在饮水困难的问题。G村有一口传统式水井,水质清澈,但位于村庄边沿,造成村民饮水困扰。该村也有一冰川水为水源的自来水,但问题较多,一是冰川水未经技术处理,矿物质含量抬高;二是夏季雨水多,水源易受污染;三是自来水入户率低,只能到公共出水口取水。因此,G村村民每天都要用人力背水、驴子驮水。
西藏乡村地区普遍医疗条件落后,导致看病难问题严重,这也深深地影响着G村村民。G村医疗落后,全村只有一个卫生室,且药品种类少、条件简陋。没有常驻医生,医生由村民兼职,开门问诊时间短、不固定;村民兼职医疗人员医术有限,仅能医治一些头疼脑热,也常医治不好。一些大灾大病,还是要找医院治疗,但G村离乡镇14公里、离县城70多公里,就医很是不便。
(四)环境封闭、乡风落后与村庄管理
虽然318国道经过G村,但在长期的文明积淀中形成的村落共同体,封闭性和内聚性特征强烈,加之当地落后的环境,形成较为封闭的环境。在G村观察时,村民外出交通受制,但凡出村多需要在318国道上拦车,运气好半小时可以拦到私人车辆。村民了解外部的途径也受限:网络通信还处在2G时代、手机以功能机居多且并非家家户户都有,电视机数量也有限。封闭的环境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落后的乡风,如受制于医疗条件,村民看病多找村中算命的农民,并服用其自制的仙丹,或是念经、求神、拜佛,这使得部分农民怀疑现代医疗技术、怀疑科学技术。正是这种封闭环境、落后乡风,使得G村的村庄管理呈现出“内卷化”的特征,限制了村庄治管能力的提高。
综上所述,G村的贫困既有客观生态限制,束缚了劳动力、恶化生产条件等原因,也有经济发展严重滞后的主要原因,更是自身封闭、落后等内部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最终在全国大发展的环境中,G村与外界的差距逐渐拉大。G村的贫困、发展等现状,也是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战的一个缩影,这些地区也有贫困、也处在落后的境况中,深陷“发展洼地”的泥潭中,需要国家力量来推动其发展。在此种背景,少数民族地区亟待乡村振兴。
三、振兴困境:
乡村振兴视角下扶贫治理的微观视角
当前,我国正处于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国家始终把民生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把脱贫攻坚列为决胜小康阶段的三大攻坚战之一。
(一)扶贫治理:易地搬迁与特色小城镇建设
G村虽然地处河谷地带,水源便利,利于农事生产,但受制于恶劣的生态环境,村民生态负担较重,大量劳动力束缚于应对自然灾害。鉴于此,政府对西嘎村采取扶贫式易地搬迁的举措,试图为其再造一个有利于自身发展的环境,进而实现脱贫、促进乡村振兴。其一期安置建设于2017年7月动工,目前部分村民住进了安置房。实行扶贫式生态搬迁是较为有效的途径,既可让村民免于自然灾害,更让劳动力从自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改造自然的活动转变为对人本身的改造,进而促进人的发展、村庄的发展。
西嘎村易地搬迁的安置地点位于拉孜县和萨迦县交界处,与萨迦县下辖之D集镇,仅一河之隔。该镇当前正在进行特色小城镇试点建设,处于发展的良好时机。将安置地点选定于此,是两县协商合作的成果。既可为D镇小城镇建设提供发展支持,也可扩大新兴城镇化的外部效应,为G村村民提供就业机会、共享公共服务等,以此提高村民收入水平、生活质量等,帮助G村迅速有效脱贫。
(二)扶贫之困:与惠于民与民情之难
扶贫式易地搬迁是一项惠民工程,但对一个定居了数百年的村庄实行整体搬迁,遇到的困难和阻碍也不计其数。不仅有内在的社会惯习、思想意识上的阻碍,也有对外界冲击造成的后果。具体而言,主要是安置建设过程中的材料难、用工难以及安置房的分配难。
1.建设材料难。
安置工程招标时,G村就和承建商有过协议,协议的第一条就是建设所用材料由G村作为主要提供者,并享有材料使用的优先权。此举是为了增加村民收入,但村民却很难提供出所需材料,形成材料提供难题。其原因:一是产能有限。村中只有三五个年轻人合作办了一个砖块作坊,受制于规模小、纯人力生产,产能小,能过提供的砖块有限。二是村民不愿意加入生产队伍。除去应对自然灾害,村中劳动力仍有富余,他们习惯于每天聚会喝酒,即便是有人指导,也不会去参加这类工作。三是砖块质量差,可用率不高。这是由于砖块原材料风化严重、粘性不强等客观原因导致的,这进一步加剧了原材料矛盾。为了早日完成工程,承建商只好在D镇寻找原材料。
2.建筑用工难。
与原材料协议一样,建设用工也有协议:泥水匠等大工建筑商有固定队伍,但小工要由本村村民自己来干。依市场行情,小工一天的工钱为130—150元,高峰期需要十几个小工。村民却很少自发前去做工,一度导致不能顺利动工。市场关系此刻也无法解决这种用工矛盾,主要是因为:其一,村庄采集体安排的方式,每天通过广播告知,安排哪几户村民要派人去做工;没有被告知的不会主动去,被安排的也不一定去,这才导致矛盾的发生。其二,到工地上做工多是家中女性,一方面家务劳动已经占据了她们很大的空间,另一方面受男性在村内出去做工视为“丢面子”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因而,即便家中贫困、外出做工可挣得不菲收入,到该工地上做工的村民也是有限的。
3.安置分配难。
虽然是易地搬迁,但并不是整体搬迁,部分条件较好的村民仍居住于老的村庄所在地。因此,产生了矛盾:“我们”也是G村村民为什么不能到新居民点去,为什么不能参加分房。于此,2018年虽然一期工程未竣工,村两委便多次召开村民大会商讨分房方案。会议上人们各抒己见:贫困户分房、全村均分、村中富户不分等。多次村民大会后,村民意见仍难达成一致,村两委不敢贸然决定,村民大会议而不决,分房问题成为影响村庄稳定的因素。受整体思想与平均意识的影响,分配问题成为村庄管理的难题。如精准扶贫,要求精准到户,但G村非贫苦户普遍要求将国家给予贫困户的各种补助均分。为此,也曾多次召开村民大会,贫困户和非贫困未达成一致的分配意见。最后决定:除了五保户外,其他贫困户放弃国家补助,并立有协议,集体签字画押,上交有关部门。
综上可知,扶贫治理,利国惠民,而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却出现政策期待偏差,使原本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国家项目没能实现效益最大化。
(三)困境之源:传统与现代的时空差异
1.治理挑战:
内聚性治理转向开放性治理。在民族地区,国家多实行民族自治,依赖其地方性权威进行治理,这种“地方权威并不经由官方授权,其所依赖的支持系统主要来自于地方社会,由一系列相互配套的地方性制度保证”[34]。在民主改革以前,这种地方性的制度在G村体现为庄园主领导下的管家负责制。民主改革后,这种体制被消灭了,但在庄园社会中形成的威权治理方式,一直延续至今。具体表现为“老村长”1按照庄园社会中管家的方式,进行村庄治理:安排农事生产、应对自然灾害等,每天都巡查庄稼,次日解决发现的问题。在这种环境中,村庄只须管好村庄内部事情,较少与外界发生接触,因而形成内聚性的村庄治理。但当下藏区不断与外界产生联系,村庄治理环境发生巨大转变:村庄治理事务复杂化、治理环境开放化、治理对象流动化等,村庄治理也表现为一种开放性治理。G村就是因为处于开放性的环境中,却使用内聚性的治理方式,才会出现影响振兴的困境。
2.组织涣散:
现代村庄管理组织凝聚力不强。近年来,藏区政府先后采取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派出驻村工作队、推进强基惠民工程、创建“双联户”等措施,加强基层治理和组织形式创新,这有利于维护藏区稳定、提升农牧民生活水平等。但通过微观观察,G村组织涣散的现象仍是提升村庄治理能力的阻碍,导致乡村振兴困境的发生。其具体表现:一是“村两委”在村庄事务中发挥的作用有限,而在长期村庄生活中形成的“老村长”威权形式仍起决定作用,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都依附于传统威权形式。二是驻村工作队虽然代表国家权威对村庄生活进行引导,但村民对此权威的认同有限,难以对传统威权产生有效影响。因此,工作队也是依附于传统威权。三是“双联户”的组织创新形式虽然效果明显,但是时间尚短,对村庄组织的影响有待实践的检验。总之,长期历史中形成的威权占据村庄组织生活的至高点,后生组织须依附于它而影响其在村庄治理中的作用。
3.思维桎梏:
传统思想嵌入现代社会。“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从而也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越表现为不独立,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35]长期面对严酷的生态环境,藏区村落形成了稳固的整体性,而在村落内部又表现出极强的平均主义。因而才会出现诸如村民均分贫困户补助诉求的行为,这原本是通过国家力量对贫困户进行快速有效帮扶之举,而传统的整体、平均思想影响了这种效率的最大化。而在日常的生活中又表现出男权主义,男性最常见的就是社交活动,一起聚会喝酒、唱歌、跳舞。藏族共妻传统本就使女性面临沉重的家务负担,却仍然要下地干活、外出做工等。这些思想长期囿于封闭的村落共同体中,较少与外界发生联系,因而产生一种封闭主义的倾向。正是这些整体主义、平均主义、男权主义和封闭主义等思维惯习桎梏人们的思想,而当下是一个不断追求个体解放、崇尚效率的时代,因而成为现代社会中村落发展的牵绊,致使乡村振兴出现困境。
四、治理振兴:
以有效治理促进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
从G村的观察,可知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乡村振兴战略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但在实际的乡村振兴过程中却遭遇诸多困境。为此,有必要通过治理振兴,立足地区实际,探索其乡村振兴途径。
(一)建立完善的国家保障体系,
奠定乡村振兴发展基础
立足于西藏乡村整体发展落后、生态恶劣等现状,实行乡村振兴战略须率先对其建立完善的保障体系,为乡村振兴创造良好的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方面通过制定兜底型的生态保障体系,将农牧民从自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一是生态保护兜底保障。无论是藏区还是其他民族地区,原生态环境保留都较为完善,是祖国的生态之源,对其施以保护意义重大。可以通过设置自然保护区或隔离区等措施,建立起国家兜底的生态保障体系。二是生态灾害保障兜底。如G村一般,少数民族地区自然灾害颇多,需要国家建立灾害保障体系。如通过兴建堤坝等公共工程,减轻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对庄稼、对农牧民的影响;通过发展生态保险体系,减轻灾害后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损失。三是生态发展保障兜底。利用少数民族地区特殊的生态人文景观,可以发展特色旅游观光业,但市场对其开发或有盲目性,需要国家进行有效调控,建立起生态发展的保障底线。
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发展型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农牧民从依靠国家社会保障到利用社会保障资源谋发展。一是摒弃靠、等、要的心态,树立自力更生的信念。如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户等扶持对象的扶持都有一定力度,但若限于扶持,靠扶持、等补贴,不思进取,则会陷于过度依赖扶持。因而,必须树立自力更生的观念。二是创新社会保障形式,改变传统的给补贴、送物资等令人不劳而获的保障形式,探索建立兼顾保障基本生活和激励农民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三是实行社会保障倾斜措施,对于农牧民发展遇阻或是发展缺资金、或是缺劳动力等具体情况,通过社会保障给予一定资金支持,通过转移其他保障对象进行劳动转移,解决发展困难。
(二)建立融合传统的现代组织体系,
以组织振兴促进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最终落实和实施关键在基层、核心在组织。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应结合民族地区乡村实际,探索吸收传统乡村组织,建设现代乡村治理组织体系,以组织振兴促进乡村振兴。
1.传统组织资源的现代利用。
如G村,历史上就形成了由庄园管家领导、农奴参与庄园会议讨论庄园事务的管理形式;民主改革发展为“公事众议”的形式。其他民族地区也有其独特的传统管理组织形式,新时期进行乡村振兴理应合理吸收、利用此类组织形式。一是吸收传统社会中积淀而成的威权形式,如“老村长”“寨首”“头人”等,将其纳入现代乡村组织体系,可迅速、有效提升乡村振兴效能。二是吸收传统社会管理组织形式,如“公事众议”的组织形式,这与当下村民大会、村庄民主协商等精神都不谋而合。三是吸收传统组织中的专业分工协作精神。在G村历史上,有专司水利的“丘本”2、专司农事的小管家、专司村民生活的小管家等,他们各司其职,管理村庄事务,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应充分吸收诸如此类传统组织中的专业分工管理的精神。
2.通过党建引领加强现代村庄组织建设。
实施乡村振兴在充分吸收、利用传统组织资源之余,必须加强现代的组织体系建设,以强有力的现代化组织作为保障。具体而言,一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民族地区党组织首先拜托依附于传统组织的现状,摆正自身位置,才能在乡村振兴中敢为、愿为、有为。二要通过党组织建设,提升“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等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如通过“村两委”成员带领村民进行政治学习、文化学习、科技学习等,通过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村民脱贫致富等,以实际行动提升组织的凝聚力。三是探索“党建+”专业组织的发展,丰富乡村治理、发展的组织体系。如通过“党建+专业合作社”的形式带领村民,发展村庄产业,挖掘村庄内部发展潜能。
3.创新基层组织体系,以组织化治理提升村庄治理能力。
内地乡村普遍成立乡贤理事会、协商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作为村级管理组织的补充组织,在化解村民矛盾、促进乡村发展等产生实际效用。少数民族地区乡村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探索本地区的特色新型组织,如组织村庄经济能人,成立产业发展理事会,开发自身特色人文资源,发展专业经济,促进村庄经济发展;成立纠纷调解委员会等,化解村庄内部矛盾,维护村庄稳定;成立乡风文明理事会,倡导勤俭节约,劝诫奢靡铺张浪费之风,形成文明乡风。
(三)探索“三治”有效融合的治理体系,
提升治理能力促进乡村振兴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三治”结合应坚持“自治是核心,法治是保障,德治是基础”[36]。
1.以自治为核心,提升乡村发展内部动力。
中国是大一统的国家,但历史上受制于各种因素,“皇权不到边”,在边疆多实行地方自治制,即“因俗而治”[37],形成了丰富的民族自治实践。当下进行乡村自治建设:一要自治体系化。进行系统化自治,对凡是通过群众自治能够取得更好效果的村庄事务,都将其列入自治清单之中,提升村庄治理能力。二要自治程序化。通过程序化,将自治的每个环节、整个过程,进行科学合理的设置。同时,通过程序化,让全体村民参与指导自治事务的进程,进而提升自治的村民参与程度。三要自治制度化。通过制度化建设,赋予自治以生命力,使自治成为常态而不会因为村庄领导人变迁等外部因素有所变化。
2.完善法治建设,为村庄治理创造最优环境。
“当今中国边疆治理……由历史上的‘背靠背’区域分居格局走向各民族民众密切往来的“面对面”状态”[37],各民族内部交往也愈加频繁,从而形成一种大碰撞的社会环境,这需要法治加强社会规范,促进各民族利益的最大化。在少数民族振兴的环境下,完善法治建设:一是既要建立具有法治精神,也要完善符合民族地区乡村实际的法制体系,完善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二是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大众传媒加强法治宣传,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三是加强对群众的法治教育,提升村民的法治意识、思维以及运用法律的实际能力。如可以通过持续送法下乡活动,既可充分宣传依法治国、依法治村,更是实现法治资源的充分利用,而且也是对群众进行法治教育有效途径。
3.加强德治建设,夯实村庄治理的民众基础。
一是加强家庭道德建设,夯实村庄德治基础。“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38]加强村庄德治建设,首先从家庭教育着手,既要弘扬传统的父慈子孝、夫妻恩爱等个人传统美德,也要倡导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环境等公德建设。二是加强村庄德治建设,提升村庄德治水平。在具体治理实践中,既要弘扬少数民族地区历来的热爱祖国、热情好客、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等精神,也要加强村庄管理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发挥其在村庄德治建设中的“领头雁”作用。三是在社会教育中,加强符合少数民族地区实际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一个民族能不能把握好自己,很多程度上取决于核心价值的引领。”[39]在具体实践中必须将其融入乡村实际生活,如与民族传统节庆活动融合、与乡规民约融合等,让群众在具体实践中感知领悟其存在和意义,实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四)构建前瞻性的村庄发展体系,
促进村庄治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
随着国家一体化建设进程的加速,各民族地区的相互交往愈加频繁,村庄治理的环境也越加复杂,构建具有前瞻性的村庄发展体系势在必行。
一方面要加强自身学习,提升自我提升应对未来挑战。一是加强村庄管理学习,构建“学习—发展”型的村庄治理模式。少数民族地区村庄治理,已从传统上的性内聚型治理转向开放型治理,开放型环境下,村庄治理事务更加复杂,需要村庄管理者加强学习、提升村庄管理的水平,以应对未来的发展需要和挑战。二是加强现代文化知识学习,以应对国家一体化带来的影响。市场经济的兴起,让整个社会处于高度一体化的状态,“内地与边疆地区的民众第一次全面深入地在工作、生活上‘面对面’”[37],现代文化知识的学习,如市场经济理论学习,在社会交往中十分必要。三是加强法治学习,在频繁的社会交往中,提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同的民族,具有不同的语言、文化以及心理,使得“国家一体化有可能出现前所未有的‘大碰撞’”[37]而爆发多种矛盾,运用法律手段是最佳的维权途径。
另一方面加强对外交往,通过交往学习促进民族地区振兴,一是可以在民族地区乡村设立本民族的展示窗口、对外交流窗口、安置专司对外交往人员,以更加自信的姿态展示本民族特色,褪去本民族的神秘外衣,加强外界对本民族的了解。二是外派考察学习团队,学习本民族先进地区的发展建设经验,学习其他民族尤其是发达地区的先进发展经验、治理经验,提升本民族的发展能力,促使民族地区乡村治理的现代化。三是加强招商引资,邀请外部考察团队进入少数民族乡村进行旅游开发,产业建设等,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创造发展机遇,提升少数民族地区乡村实现自我振兴的能力。
五、结论与进一步讨论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边疆少数民族和内陆地区发展的不平衡问题、少数民族地区乡村发展的不充分问题等成为社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障碍。通过观察,可以发现以G村为代表的少数民族地区村庄存在发展内生动力不足、发展阻力较大等问题,而国家对这些地区也有大力实施政策支持,如精准扶贫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等政策措施,支持少数民族地区乡村脱贫攻坚,实现振兴。但是由于少数民族地区存在的特殊实际,乡村振兴陷入诸多困境,使得诸多惠民项目、政策的实施也难以实质性地改变乡村旧貌。通过完善国家保障体系、乡村治理组织体系、构建“三治”融合的治理体系以及前瞻性的乡村发展体系等,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治理振兴,进而实现乡村振兴,即可夯实少数民族乡村发展基础,提高少数民族乡村的现代化治理能力,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品质。
民主改革实现了众多少数民族第一次飞跃,顺利跨入社会主义社会。社会性质可以迅速改变,但社会文明的发展需要一个过程,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文明的发展需要多次飞跃。在当前民族大融合大碰撞的环境下,边疆民族和内地之间,面临从“‘背靠背’到‘面对面’”[40]182的挑战。乡村振兴可以为其再次飞跃创造条件,而治理振兴是应对这种挑战、促进民族地区文明发展的有效途径。
秦始皇虽然建立中央专制集权的统一国家,但长期以来受制于外部条件,“统而不一”[40]185是国家事实。通过治理振兴建立完善的民族乡村发展体系、治理体系、组织体系等,促进边疆地区和内陆地区建立一体化的国家体系,加快国家的建设步伐。与此同时,这也会增强国家对民族地区社会的动员能力、发展能力、整合能力等,最终凝聚成重要力量,提升国家发展的能力,进而完成现代国家建构和国家一体化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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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老村长:G村村委会主任,因担任该村30多年主要干部,村民尊称为“老村长”。其父民主改革前是该庄园的一名管家。
(2)丘本:音译,类似村庄管水员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