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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草根组织之合法性与自主性的双重变奏——基于武汉市J社区C健身队的案例分析
2019-02-21 10:09:33 来源:社会工作与管理201901 作者:徐琴 【 】 浏览:3235次 评论:0
    要:

在社区文化治理这一场域, 由于国家“外部动员”与“内部需求”的影响, 社区草根组织逐渐经历了“萌芽”、“发展”及“成熟”的演进路径。在社区草根组织的演进过程中, 合法性与自主性是其成长的双重面向:一方面草根组织在日常运作中通过各种方式为自身建构合法性;另一方面其又不断维持组织的自主性。在社区草根组织合法性与自主性的双重变奏中, 体现出了政府嵌入与社会自治的理论逻辑。为破解社区草根组织成长的困境, 需要建构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的治理格局, 探索政府嵌入与社会自治的平衡机制。

作者简介: 徐琴 (1994—) 女, 汉族, 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社会治理。;

收稿日期:2018-01-08

基金: 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湖北公共服务体系创新研究” (ZD2016WT010); 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中国地方治理现代化及国际比较研究” (CCNU14Z02008);

The Double Variation of Legitimacy and Autonomy of Community Grassroots Organizations: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J Community C Fitness Team in Wuhan

XU Qin

School of Politics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Abstract:

In the area of community cultural governance, due to the impact of the national“external mobilization”and“internal demand”, community grassroots organizations have gone through the evolution path of“germination”, “development”and“maturity”.In the process of evolution of community grassroots organizations, legitimacy and autonomy are two aspects of their growth:on the one hand, the grass-roots organizations build legitimacy for themselves in their daily operations;on the other hand, it keeps the autonomy of the organization.In the community, grassroots organizations have dual variations of legitimacy and autonomy, and it reflects the theoretical logic of government embedding and social autonomy.To crack down on the growth of community grassroots organizations, it needs to construct the governance pattern of benign interaction between government and society, and explore the balance mechanism of government embedding and social autonomy.

Received: 2018-01-08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民主政治快速发展的背景之下, 民众不断增强的个人权利意识以及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为社会组织的兴起与发展提供了内外部条件, 尤其是中共十六大召开以后, 党和政府日益重视社会建设, 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社会环境。根据民政部发布的数据显示, 截至2015年底, 全国已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共有66.2万个。[1]加上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与民间各种未登记的草根组织, 可以推测, 中国社会组织的实际数量十分庞大。社会组织蓬勃发展的势头也促使学术界从各个角度对社会组织予以研究。除探究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方面的成效与限度的研究视角之外, 越来越多的学者从社会组织本身入手, 试图理清社会组织发展的理论与实践, 这些视角主要聚焦于社会组织的发展阶段、发展环境、理论基础及现实作用等方面。在社会组织的发展阶段上, 大多数学者都倾向于以改革开放为起点, 但在具体的划分上存在着细微的差别。如葛道顺从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的历史脉络着眼, 以1978年改革开放为起点, 将中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划分为初步恢复、快速发展、规范发展和战略发展四个阶段;[2]而马庆钰等人则倾向于将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划分为恢复发展、曲折发展和平稳发展三个阶段。[3]不论历史阶段如何划分, 中国社会组织未来进一步发展的环境与条件是积极明朗的则是学界的共识。在理论基础方面, 黄晓春通过引入政府行为理论对当代中国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环境进行了深入探讨;[4]纪莺莺则从公民社会与法团主义理论出发, 在“国家与社会”的二元框架中梳理了社会组织的相关理论基础。[5]此外, 从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角度来剖析我国社会组织发展情况的研究也不在少数。如管兵认为, 不同地区间社会组织发育存在差异性的主要是由城市政府结构的不同而导致的, 进而从政府结构的视角将社会组织的发展总结为多中心治理、自主发展和行政主导三种不同模式。[6][]在谈及社会组织未来发展的优化路径方面, 众多学者也将合理划分政府与社会的边界、正确定位地方政府的角色[7]考虑在内。这些研究理清了我国社会组织生存与发展的宏观背景, 但缺少对于个案的研究, 不能从微观的角度解释社会组织的演进路径与具体的生存策略。另外, 由于我国对社会组织实行的特殊管理体制, 相当一部分社会团体并未登记注册, 这些未获得法律地位的草根组织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 对社会组织所进行的聚焦于制度层面与历史流变等宏观角度的研究已不能够对草根组织的演变逻辑与行动策略作出理想的解释, 学者们便试图以个案为研究起点, 通过深入观察典型草根组织的日常运作与活动开展情况来分析草根组织的生长机制与行动逻辑。如何艳玲等人通过对某工友服务中心的观察发现, 在与不同类型的组织交往时, 草根组织可能会采取拒绝、避免、默许和欢迎四种不同的行动策略;[8]而杨海涛则总结出了民间公共组织三种不同的生成机制, 即“自上而下”的体制内途径、“自下而上”的体制外途径和体制内途径与体制外途径的融合;[9]乔运鸿等人结合山西某乡村社区草根组织的观察与分析, 从资源依赖的视角将乡村草根组织的发展模式归纳为社会选择、市场选择和政府选择三种类型。[10]这些研究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理解草根组织的微观运作, 但对于草根组织成长过程中的合法性与自主性问题却并未涉及, 而这两个面向乃是草根组织生存与发展不可回避的。本文将试图构建草根组织合法性与自主性的图谱, 以进一步加强对草根组织生长逻辑的理解。

未登记的社会组织分为单位挂靠类、社会类、经济类、文化类 (民间智库) 、宗教类等诸多类型。[11]因笔者在调研过程中接触到的基本上是社区内文化团队, 且建立社团的初始动机乃是个人爱好, 因此本文所指称的草根组织可以被归于社会类型中的志趣团体。社区内各种志趣团体的涌现凸显了城市居民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 居民通过加入各种兴趣社团, 一方面达到了锻炼身体的目的, 另一方面又扩大了人际交往的圈子, 满足了社会交往的需求, 拓宽了自身的社会资本网络。相对于其他社会组织而言, 这些最初只是出于自娱自乐的目的而形成的社区草根组织具有较大程度的自主性, 在日常生活中享有组织活动的自主权, 会员参与活动的形式也呈现多样化。然而, 由于没有登记注册, 这些草根组织大多不具备正式的法律地位, 合法性的缺失使其在成长过程中只能不断向政府靠拢, 通过积极参与社区、街道举办的活动, 代表社区、街道参加比赛等形式来赢取政府部门的认同, 以此减少合法性缺失所带来的弊端, 并试图通过合法性认同的建构为自身赢取政府提供的机会与资源。那么, 社区草根组织如何建构各种不同形式的合法性, 其合法性的建构是否会对其原初的自主性构成威胁, 在社区草根组织合法性与自主性的双重面向背后体现着怎样的理论逻辑, 这些都是本文试图进行阐释的内容。

2017年7月, 笔者跟随华中师范大学“公共文化服务‘区校融合’”课题组, 对武汉市洪山区5个社区进行了为期7天的调研, 该调研主要关注社区文化治理及社区文化组织的发展情况。调研接触到的C健身队成立于2009年, 从社区广场舞队伍逐渐发展而来, 经过8年的发展, 该舞蹈队逐渐成为一支具有很强凝聚力的队伍, 并在参与社区文化治理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对该健身队的研究, 笔者发现, 在社区草根组织寻求合法性的过程中, 其极有可能会遭遇自主性渐趋弱化的境遇。如何在合法性与自主性的夹缝中生存是大部分社区草根组织需要突破的生长困境, 而此困境的背后凸显的是政府嵌入与社会自治之间的张力。因此, 通过对该社区草根组织的跟踪调研, 窥见其成长轨迹, 对于探索政府嵌入与社会自治之间的适当平衡, 破解社区草根组织的生长困境之法, 促进其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

二、“外部动员”与“内部需求”:社区草根组织的生长空间

在国家政策转型的背景下, 由于国家对社会有选择性的赋权, 社区开始涌现了以“半娱乐化”为导向的公共领域, 特别是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理念下, 社区内以自娱自乐为目的组织开始结成, 各种文艺团队开始涌现。C健身队所在的J社区地处武汉市西南大门, 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背景下, 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不断健全, 社区草根组织也在这种背景下不断得到培育与发展。根据C健身队不同阶段的发展特性, 笔者可以将其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 萌芽期:自娱自乐

社区内文化组织种类繁多, 但都属于志趣团体, 居民们出于某种共同的兴趣爱好而自发聚集在一起, 形成自娱自乐的网络。“当时就是退休之后没事做, 也是为了锻炼身体嘛, 就自发成立了这个舞蹈队” (1) , C健身队的负责人如是说。调研发现, C健身队成立之因也是大多数社区内文化组织建立的缘起。这些文化团队在成立之初一般不到20人, 其发起人对某一活动具有强烈的兴趣并具备一定的基础, 在其号召之下, 具有同样兴趣爱好的人纷纷响应, 每天在特定时间段活动, 以此丰富日常生活。

调研接触到的C健身队于2009年6月成立, 成员多为退休半退休的女性。其成立之初只有十几个人, 且成员在退休之前都是一个单位的, 彼此之间相互熟识。成立之初, 其队伍比较松散, 纯粹是居民们日常娱乐和锻炼的载体, 日常锻炼时间也不固定, 通常只是队员们有空闲时便在社区广场处运动个把小时, 成员们还未形成较强的团队集体感。在健身队日常锻炼的过程中逐渐吸引了社区内其他爱好舞蹈的居民的加入, 其规模不断扩大, 现在已达到三四十人。通过访谈发现, 会员们最初加入舞蹈队的原因一方面是为了健身, 另一方面是为了自娱自乐, 满足心理需求。个中原因不难解释, 会员们多为退休的老年人, 退休带来的失落感使其需要在日常生活中找到宣泄途径, 而广场舞动作简单, 其歌曲配乐节奏感强, 通过跳广场舞, 老年人们既活动了筋骨, 又打发了时间, 获得了满足感。

(二) 发展期:参与社区治理

社区文化组织大多出于自娱自乐的目的而成立, 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吸引趣味相投的居民加入。随着队伍不断壮大和渐成规模, 社区居委会逐渐意识到社区文化组织的存在与其所具有的作用。在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的政策背景之下, 洪山区下辖社区必须要具备2到3支文化队伍, 每年必须要开展一定数量的文化活动。社区出于行政考核的压力, 对于已建立的社区文化组织便予以扶持, 积极动员它们参加社区、街道乃至区里举办的活动与比赛, 以完成上级交予的行政任务。在社区的动员之下, 文化组织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C健身队所在的J社区于2013年开始举办“社区大舞台”活动, 2013年在首届社区广场舞大赛获得最佳组织奖之后, 健身队便经常参加社区的活动, 如每年的党庆活动等, 或者代表社区参加街道的比赛, 每年这样的大型比赛至少会有两场。除参加文艺活动外, C健身队在社区治理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每逢社区举办各类讲座, 健身队成员总是积极向居民们传送讲座通知, 动员居民参加;健身队成员很多都是社区业委会的志愿者, 在社区内环境卫生、矛盾调解等方面做出了很大贡献。通过参加社区的活动, 一方面C健身队成员的专业水平不断得到提高, 队伍内部管理日趋规范化;另一方面, 团队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多次为社区赢得荣誉, 激发了队员们的集体意识与认同感, 团体内部凝聚力不断加强。与刚成立之时为了自娱自乐打发时间相比, 这一阶段C健身队在人员分工、管理规范、价值认同等方面有了明显的发展。

(三) 成熟期:建立规范化的管理制度

社会组织经过一段时期的发展, 在人员规模、资金来源、活动组织、内部管理等方面具备良好的基础之后, 便会设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 建立合法的法律地位。但社区内的草根组织大多数并未走向市场, 或者市场化程度有限, 支付不起相应的注册资金, 只能在社区或街道层面登记备案, 试图以此建构自身的合法地位。

C健身队于2016年在街道备案。除了有负责教舞的老师之外, 早在2013年就选出了一名队长, 并在成员内部建立了微信群。队长是整个团队的核心人物, 除了负责在群里发布日常活动信息与社区下达的相关任务之外, 还要担负起沟通与化解成员之间的矛盾与摩擦的责任, 维持队伍内部的团结与稳定, 凝聚向心力。除此之外, C健身队还建立了会费制度, 成员按期缴纳会费, 费用由财务统一管理, 用于购买设备及成员间私下聚餐游玩等。在管理制度方面, C健身队主要依靠的是不成文的口头约束机制, 依托居民之间相互的人情网络与非正式制度来规约队员, 这也是大多数社区草根组织在管理方面的特点。但是近年来, 健身队负责人也不断构思队伍管理方面的制度章程, 希望能够形成一个较为正式的文本, 目前已完成了章程草拟, 还未进入实施阶段。笔者在调研中发现, 只有少数社区草根组织具有明确的章程制度, 如G社区的W舞蹈队建立之初就起草了正式的章程, 详细规定了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近年来, 还增加了安全责任书签署环节, 以减少管理上的麻烦。然而, 不论是正式的规章制度还是口头约束机制, 大多数队员都能够遵守, 草根组织在管理方面日益规范化, 并不断趋于成熟。

调研发现, 在社区内诸多类型的草根组织中, 文化组织的数量最多, 相对于社区内其他类型的草根组织而言, 其规模和规范化程度都处于较高水平。这些文化队伍最初是居民们出于兴趣爱好, 为了锻炼身体及自娱自乐而自发发起的, 在日常活动中逐渐吸引了更多人的加入, 规模不断扩大。后期, 在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政策响应下, 社区出于行政方面的压力与考核, 为这些文化组织提供资源与表演平台, 在外部动员之下, 社区内文化组织得以继续发展, 其日常管理也渐趋规范化。

三、合法性与自主性:社区草根组织成长的双重逻辑

从C健身队的发展历程来看, 其在成立之初便具有很强的自主性, 成员自愿参与, 锻炼时间、日常活动、队长和财务等职务任免皆由会员们自己协商确定, 每个月所缴纳的会费也不是固定不变的, 在不同的阶段根据健身队资金状况的不同, 经历了两元、三元到现在五元的变化。然而, 组织仅仅享有自主性是远远不够的, 要想获得长期发展还需要合法性方面的支撑, 具备合法性的组织能够更容易获得内部与外部的资金与机会。合法性与自主性共同构成了社区草根组织生存与发展的基石。

(一) 合法性:社区草根组织成长的外部环境

高丙中参照韦伯对社会秩序的合法性基础划分, 将社会团体的合法性划分为四种类型, 即社会合法性、行政合法性、政治合法性和法律合法性。[12]考虑到社区草根组织为寻求自身合法性在不同发展阶段所采取的行动策略, 笔者认为运用高丙中对社会团体合法性类型的划分来分析社区草根组织生长过程中的合法性问题是比较适当的。

1. 社会合法性

社会合法性也可称之为文化合法性, 主要表征为组织能够获得成员的认可和同意, 在会员当中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社区草根组织能够长期生存的内在重要原因是赢得了会员的认可, 社会合法性是其生存与发展的内部动力机制。具体说来, 社区草根组织的社会合法性主要来源于以下三个方面。

符合集体主义传统。社区草根组织一般以20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生的居民为骨干力量, 这些人成长于特定历史时期, 经历了集体主义的洗礼, 具有很强的集体意识。在访谈中发现, C健身队的成员大多是单位制企事业的离退休职工, 少部分会员还参加过毛泽东时代的生产队, 在氛围浓厚的集体主义熏陶之下, 成员们都具有强烈的团体意识、责任感与荣誉感。一个团队要想长期生存下去, 其成员必须具备集体荣誉感与奉献精神, 而社区草根组织所要求的集体意识与成员年轻时所接受的教育和传统是相契合的。

符合会员共同利益。当前我国社区草根组织主要还是以志趣团体为主的文化组织居于多数, 而社区文化组织大多以广场舞、太极拳和其他健身保健操为主要活动项目。一方面, 老年人通过参加这些活动能够活络筋骨, 达到健身的目的, 有益于身体健康。另一方面, 通过加入社团, 会员们能够结识新朋友, 扩大人际交往的圈子, 频繁的社会交往和日常锻炼能够缓解退休后的失落感, 使队员们获得价值认同。C健身队的成员们每天都在固定时间段内跳舞, 富有规律的锻炼频率、舒展筋骨的锻炼方式能够使队员们保持身体健康。大家汇聚在社区医院广场处, 在闲聊之中结识了更多的朋友, 加深了邻里之间的感情。队友们相互倾诉各自的不顺心, 内心的积郁与烦闷在倾听与被倾听之间得到化解, 无形之中促进了队员们的心理健康。

具有共识的规则。成员们对社区文化组织的目的基本达成共识, 即自娱自乐。在每天活动的时间选择上, 也是以大部分队员们的意愿为基础的, 尽量选择大家都有空闲的早晨与晚间段。组织内部也形成了聚餐郊游的传统, 以增进成员之间的感情。C健身队的日常锻炼时间便是选择在了大部分成员都有空闲的晚间7点至8点, 在参加比赛需要排练的时候, 健身队规定全员必须在指定时间内集合参加排练;在管理方式上偏向于人性化, 主要依靠队长和老师们的沟通与协调, 但成员们基本能够遵从。健身队也形成了一年两聚的不成文共识, 一般而言, 上半年在武汉市内郊游, 下半年的旅游地点则选择在武汉周边县市。大家都赞同这种郊游聚会, 认为聚会能够使团队更加具有凝聚力。

2. 行政合法性

行政合法性属于形式合法性, 以官僚体制为存在基础。一方面行政机关掌握着重要的资源, 另一方面, 获得政府的默许和认可是民间社团享有更大活动范围的前提条件, 对于普遍缺乏法律地位的社区草根组织而言, 行政合法性便具有很大的实用价值。

调研所接触到的大部分社区草根组织除了自己组织活动之外, 都或多或少参加了社区举办的活动, 甚至代表社区参加街道和区里组织的比赛。如C健身队自2013年以来每年都会参加社区举办的“社区大舞台”活动以及每年七月一日的党庆活动, 并在2013年首届社区广场舞大赛中获得最佳组织奖。自此, 每逢街道或者洪山区文体局、文化馆举办广场舞比赛及各种惠民演出时, C健身队都会代表J社区或者街道参赛, 每年这样的大型比赛至少会有两场。在这些比赛中, C健身队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多次为社区赢得荣誉。J社区还利用媒体方面的资源, 联系市电视台为C健身队拍摄排练花絮, 通过媒体宣传的方式既激发了队员们的演出积极性, 又借着健身队之名向外界展示了J社区的精神风貌。健身队成员还担任社区志愿者, 积极为社区建设建言献策、身体力行, 试图通过在社区治理中发挥的作用来赢取社区居委会的认同。通过参加这些官方举办的比赛并取得良好成绩, 并以社区名片的方式借助媒体对外宣传, C健身队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社区及街道的认同, 其活动范围逐渐超越社区的狭隘范畴, 其存在也渐渐被官方所默许, 具备了某种模糊的行政合法性。

3. 政治合法性

相比于形式合法性而言, 政治合法性是一种实质合法性, 主要表现为社团的宗旨及活动目的符合某种政治规范, 通俗地说, 即“政治正确”。在中国, 政治合法性对于所有社会组织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是各种合法性中最根本的一种合法性。对于社区草根组织而言, 努力使自身保持政治正确是其存在与发展的根本前提条件。

据C健身队的负责人介绍, 其口头规约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在微信群里传播政治方面的消息时, 成员只能发送经正规渠道得到的信息。“新闻联播上播了的, 我们可以传, 一些低级的、下流的, 咱们不传!哪个传了的, 咱们要揪” (2) , C健身队负责人如是说道。朴实的言语表现了社区草根组织在构建政治合法性方面的努力。C健身队在选择歌舞时也尽量选择歌颂祖国歌颂党的歌曲和舞蹈, 红色歌曲以及弘扬主旋律的曲目是健身队日常排练和演出优先选择的对象。在编排表演曲目时, C健身队的队长还会结合领导人讲话, 紧跟时代形势进行创新与创造, 如2016年便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堂堂正正一辈子”的讲话, 编排了一支舞蹈。在健身队草拟的章程中明确表示队伍的指导思想为“以中共十八大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 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 (3) 。政治特色鲜明的语言在社区草根组织的管理章程中出现, 其背后蕴含的是后者试图建构政治合法性的努力。

4. 法律合法性

在我国, 社会组织要获得法律地位必须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予以登记注册, 条例规定社会组织必须经过主管单位的审查同意, 且具备3到10万元的活动资金才具有注册资格。严苛的条件使得社区草根组织获得合法地位之路艰难重重, 但其又不甘心始终居于“非法”状态, 大部分草根组织只能选择在街道处备案, 以此寻求半合法化地位。自2013年以来, C健身队名义上就挂靠在J社区处, 代表社区参加各类比赛并支持社区完成上级的行政任务, 逐渐获得社区的认可, 并于2016年在街道备案, 完成了社区草根组织走向“合法化”的第一步。

(二) 自主性:社区草根组织日常生活的呈现

组织能够得以长久生存的重要原因在于其对自己的行为与活动具有自主权, 能够自主地决定组织行为的开始、中止与结束。马克斯·韦伯认为, 组织的自主意味着其领导班子成员能够按照组织自己的制度予以任命, 而不是由团体外的其他人任命, [13]也就是说, 组织的自主性首先表现在组织对自身的人事任免具有主动权。美国学者费希尔 (Julie Fisher) 则认为, 社会组织的自主性与七个方面的要素紧密相关, 即组织的承诺、财政分散、公众基础、技术专长、社会和管理知识、策略知识以及培训政府工作人员的经验。[14]综合学者们对组织自主性的解读, 笔者把组织自主性大致归纳为清晰的组织边界、资金来源多元化与日常活动自主开展三个方面。自主性意味着社区草根组织在建构合法性之外, 于日常生活的面向中呈现出某种角色自主性的特点。

1. 组织边界清晰化

组织边界体现了组织对于自我角色与行为定位的决定权, 是组织社会关系形态的现实体现。对于社会组织而言, 组织的社会关系形态决定了社会组织的现实边界, 代表着社会组织对其成员清晰的、自我意识的自主性承诺。社区文化组织作为居民自发成立的草根组织, 享有组织宗旨与日常运作的完全决定权。

具体而言, 每个社区草根组织都具有特定的名称, 通过名字与其他组织相互区别, 如C健身队所在的J社区共有三支文化队伍, 每支文化团队的名称各不相同, 以此相互区分。在人事任命方面, 团队的老师和队长皆由队员们自发举荐, 一般而言乃是“能者为师”, 管理人员的任免不受外部人员或其他机构的强制干预。C健身队的三位老师皆是老年大学的学员, 相比其他成员而言, 老师们的形体及舞蹈基础更为扎实, 其任命皆是出于队员们的举荐。拥有独立的组织目标与愿景, 即自娱自乐, 并追求高层次的健身、愉悦心灵与社会交往目的。C健身队成立初衷便是打发时间、自娱自乐, 随着队伍不断壮大, 舞蹈所带来的健身、交往功能逐渐被队员们所发掘并体会到。能够制定规约社团成员的特定约束机制, 其形式或是成文的或是借助人情网络发挥作用的口头约定, 并被队员所遵从。C健身队的管理一般是依靠队长与成员之间的口头规约, 近来草拟管理章程则体现了健身队逐渐向正规化、组织化迈进。

2. 资源获取多元化

资金是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维持日常运作的物质基础, 多元化的资源获取渠道是社会组织获得独立性与自主性的物质前提。调研发现, C健身队在寻求合法性的过程中仍能保持较大程度的自主性, 很大原因在于其拥有多元化的资金来源。C健身队成立伊始, 其会员皆为某玻璃厂工会的成员, 工会会给健身队提供一定的物质支持, 比如购买设备等。在后期发展过程中, 社区为健身队协调场地、购买设备、提供表演平台及联系媒体宣传造势等。除了依赖外部的支持之外, 健身队更是积极开辟自筹资金渠道。除成员每月按时缴纳会费之外, 健身队在2014年还成立了腰鼓队, 承接婚丧嫁娶等仪式的吹打工作, 腰鼓队演出一次能够获得600至1 000元不等的收入。C健身队在资源获取方面借助工会、社区、自筹等多元化平台, 每年收入基本都能维持日常运转, 个别年份还能有所结余。

3. 活动开展自主化

自主性在组织日常运作中首先体现为组织享有开展活动的自主权, 可以自主决定组织日常活动的内容、形式与目的, 不必向其他机构请示或报备。除了参加社区、街道等政府层面的比赛与活动之外, 遇上企业或其他组织举办的社会性比赛时, C健身队也会积极报名参加, 活动范围不仅局限于政府机关。在选择演出曲目时, 除了紧跟时代形势, 弘扬主旋律以外, C健身队也会选择英文歌、戏剧及当下的流行歌曲, 丰富演出内容。除了跳广场舞, 健身队也会跳民族舞、交谊舞等其他类型的舞蹈。日常锻炼之余, C健身队也会组织队员们外出郊游、聚餐、开茶话会等, 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活动, 增进成员之间的感情, 增强团队的凝聚力。

四、变奏与应对:社区草根组织演进逻辑的张力与挣扎

从C健身队的发展历程来看, 在不同的阶段其合法性与自主性之间的强度是不一样的, 由此构成了社区草根组织合法性与自主性之间的双重变奏, 在一强一弱的背后分别体现了社区居委会和社区草根组织不同的实践策略与应对逻辑。

(一) 变奏:合法性与自主性的纠葛

C健身队的发展经历了萌芽期、发展期和成熟期三个阶段。随着健身队不断发展壮大, 其合法性维度逐渐增强, 自主性维度受到一定的削弱, 但健身队仍旧通过各种方式力图维持组织的自主性。

在萌芽时期, C健身队只是居民们自娱自乐的媒介和载体, 成员们为了身体健康、打发业余时间, 自发聚集在一起跳舞健身, 组织形态较为松散, 与社区居委会之间也无明显的关联。因此, 这一时期组织的合法性极弱, 而自主性维度则较为强烈, 居民可自发决定跳舞的时间和场地以及会费缴纳等事宜。2013年开始, C健身队进入参与社区治理阶段, 以参加社区举办的活动并代表社区参加各种比赛的方式对社区居委会的日常工作予以极大支持, 日益获得社区居委会的认可和赞同, 其合法性不断增强。社区给予健身队以资金、场地和表演平台等支持, C健身队逐渐对社区居委会形成了一定的依赖性, 自主性维度遭到一定程度的削弱, 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健身队必须把参加社区的各种活动放在首位。在自主性维度受到威胁的情况下, 健身队为重建组织自主性, 只得开辟多元化自筹资金渠道, 并在组织内部管理方面下功夫, 使其向制度化、规范化迈进, 以摆脱对社区居委会的依赖状态。

通过对C健身队发展历程的分析可以发现, 在合法性与自主性二者的变奏中, 健身队经历了由弱合法性、强自主性向强合法性、弱自主性的转变, 在自主性维度受到削弱后, 健身队又通过种种措施试图维持与重建组织自主性。

对于社区草根组织的发展来说, 合法性是必不可少的。因此, 社区草根组织会通过参加官方举办的一些活动及比赛为自身存在寻求正当性, 试图构建行政机关对自身的角色认同。然而, 通过个案分析发现, 社区草根组织合法性的建构可能是以自主性的部分丧失为代价的, 这首先体现在社区居委会对社区草根组织的行动策略上。

(二) 支配:社区居委会的实践策略

社区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却又承担着一定的行政任务, 在制度性权威不足的困境下, 居委会更多要靠权威与人情的互换来维持社区治理的有效运转。社区作为国家文化治理政策的基层执行者, 在一定程度上拥有赋予社区草根组织行政合法性的权威。但总体而言, 社区居委会又面临着资源与制度性权威不足的难题, 社区治理的有效运转主要依靠非正式制度层面的人情网络予以维持。社区居委会为了建构与保持社区文化治理的有效性与权威性, 扶持多个社区草根组织并保证社区文化组织之间的良性竞争, 从而建立自身对社区文化组织的支配性地位, 成为社区居委会的一种无奈之举。

在J社区, 居委会需要按时完成上级政府下派的演出任务, 选拔草根组织代表社区参加上级政府举办的各种比赛。为了保持社区对草根组织的支配地位, 以便按时完成行政任务, 除C健身队外, J社区居委会还通过动员居民的方式, 建立了其他2个文化团队。居委会对辖区内3个文化组织都予以资金、设备、场地等方面的物质支持, 并试图通过资源赋予的适当平衡来维持各文化组织之间的良性竞争。比如在选派社区文化团队参加街道的比赛时, J社区往往会先在社区内部举办一次评选活动, 优胜者才具备代表社区参加比赛的资格, 而裁判往往由社区居委会担任。

社区居委会试图通过建立对于社区文化组织的庇护制度来达到收编社区文化组织及“为我所用”的目的, 但在自身权威及资源不足的困境下, 只能通过软硬兼施的方式勉强维持对社区草根组织的支配地位。

(三) 平衡:社区草根组织的应对逻辑

社区草根组织为了建构合法性与正当性的身份认同, 不得不积极参加社区举办的各种活动, 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得到社区对自身的认同并进一步获取社区提供的资源, 以维持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然而, 对社区的依赖越强, 草根组织自身的自主性就越低。面对社区居委会的软硬兼施, 社区草根组织只能在继续保持自主性与利用社区资源方面寻求适当平衡。对于社区草根组织而言, 摆脱社区的完全控制, 进而维持自身充分自主性的最重要的前提条件便是实现资金来源多元化, 改变完全依靠社区供给的生存模式。

C健身队从2010年开始得到社区的组织与扶持, J社区居委会除提供音响设备外, 对健身队参加一些活动的经费也予以报销。但C健身队在发展过程中逐渐意识到完全依靠社区的资助会滋生使团队成为社区下属组织的风险。为了在与社区的博弈中拥有话语权, 健身队努力开辟新的融资渠道。2014年健身队决定提高会费标准, 并成立了一支腰鼓队。自腰鼓队成立以来, C健身队的经费时常有结余, 改变了之前依赖社区供给资源的被动局面, 在组织与社区的博弈中为自身争取了较大程度的主动权。

面对社区居委会的庇护与支配策略, C健身队选择了向市场寻求平衡之道。走向市场化既能最大程度地扩充活动资金, 在某种程度上又增加了组织与社区博弈的砝码, 以维持健身队自身对组织自主性与独立性的话语权。

五、讨论与思考

社区居委会虽然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但作为国家政策的基层执行者, 其面临着被行政化的窘境, 导致社区介入并试图取得对草根组织的支配地位, 这也是政府嵌入基层社会的另一种表现方式。而社区草根组织在成长和演进过程中所依托的自主性特征, 恰恰是社会自治的体现。由于当前基层社会治理实践并没有完全按照政府嵌入与社会自治平衡的逻辑前进, [15]在政府嵌入力量过于强大、社会自治力量相对弱小的情况下, 社区草根组织的发展空间也在一定程度上被挤压。

大多数社区草根组织是居民出于各种目的而自发成立的, 成立之初其组织自主性较为明显。但随着草根组织合法性的不断建构与增强, 草根组织便可能面临着被社区居委会“利用”或“控制”的危险, 成为社区居委会执行行政任务、完成行政考核的工具, 丧失了社会组织自主发展的空间和条件, 也无法充分发挥草根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效用, 导致其在社区治理中处于边缘化地位, 从而偏离社区治理主体多元化的路径。

社区草根组织演进逻辑中合法性与自主性的纠葛在所难免。一方面草根组织需要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建构自身的合法性地位以获取政府的认同与相应的资源;另一方面, 在强政府、弱社会的面向中, 草根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又面临着因外力的作用而被迫“行政合法化”的情境。在合法性的建构与形成过程中, 社区草根组织的自主性将逐渐被削弱。因此, 政府嵌入力量过于强大、社会自治力量相对弱小既是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 也是这一现象的具体体现。

社区草根组织需要合法性才能超越草根社会的范畴, 拓展活动领域, 为自身继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外部基础。对社区草根组织而言, 外部合法性的获取主要来源于社区对自身的肯定, 这是草根组织积极参与社区举办的各种活动、支持社区居委会工作的重要原因。然而, 社区在自身制度性权威与资源不足的情况下, 出于行政考核的压力, 只能采取软硬兼施的手段力图保持对社区草根组织的支配地位, 以便顺利完成上级交办的行政任务。社区的这一无奈之举无意中对草根组织的自主性施加了负担。社区草根组织建构合法性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与社区博弈的过程, 其面临着既要从社区居委会处获取形式合法性、又要在建构过程中继续保持组织自主性的双重难题。

要破解社区草根组织成长的困境, 需要在实践中保持政府嵌入与社会自治的平衡, 重新探索政府嵌入与社会自治的平衡机制。从理论上来说, 一方面, 需要对政府嵌入基层社会的范围与形式进行重新界定, 从而为社会自治创造空间与条件;另一方面, 政府嵌入与社会自治实际上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 二者之间的再平衡需要双方的沟通, 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政府与社会的有效衔接。表现在具体策略上可以从“开放资源”和“合作治理”[16]两个角度入手。也就是说社区草根组织需要突破资源约束的桎梏, 综合利用来自政府和社会的两种资源的同时, 也要懂得在二者之间求取平衡, 以最大程度地保持自身的自主性与独立性。在社区治理的过程中, 社区草根组织与社区居委会应当探索协同共治的有效方式, 以充分发挥社区草根组织的参与积极性, 实现双方合作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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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胡薇.双轨制:中国社会组织发展的现实路径分析[J].中国行政管理, 2013 (6) :20.

注释

1 来源于J社区C健身队负责人的访谈录音。

2 来源于J社区C健身队负责人的访谈录音。

3 来源于J社区C健身队的草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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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f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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